內蒙古生態環境監測系統首個生態質量評估標準正式實施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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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經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由自治區環境監測總站牽頭,自治區氣象科學研究所參與編制的《區域生態質量動態評估技術規范》正式發布,并于2024年10月起開始實施。
《區域生態質量動態評估技術規范》以生態系統完整性為理論基礎,綜合考慮森林、草原、濕地、荒漠、沙地等生態系統類型,從土地利用變化、植被覆蓋狀況、生態系統狀況3個方面開展評價,高度融合遙感和地面監測結果、生成不同生態質量等級面積比和空間分布圖,具有降低內蒙古東西部因自然條件不同造成的生態質量評估結果差異的特點。
《區域生態質量動態評估技術規范》在編制過程中,沿襲和細化了生態環境部《區域生態質量評價辦法(試行)》,征求了區內、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和自治區相關部門的意見,與國家生態環境監測技術主管部門進行了深度交流咨詢,形成了以服務管理部門監管考核為目標,為精準施策提供科學導向的生態質量評估標準,是自治區生態監測領域具有深遠意義的一項突破性進展。
下一步,自治區環境監測總站將進一步推動該標準在全區范圍內的使用與推廣,并以此次標準發布為契機,加快推動荒漠化防治成效評估高質量標準體系及其他地方標準的研究,逐步構建完成內蒙古生態保護監管工作標準體系,為全面推進美麗內蒙古建設、筑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貢獻力量。
供稿:自治區環境監測總站
原標題:自治區生態環境監測系統首個生態質量評估標準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