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系統環保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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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認證規則規定了微型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系統的適用范圍、認證模式、認證環節、認證要求、認證標志使用及收費等內容。
本認證規則由中環協(北京)認證中心技術部提出。
本認證規則主要起草人:王則武、高曉晶、廖小卿。
本認證規則由中環協(北京)認證中心2017 年04 月01 日批準。
本認證規則自2017 年04 月02 日起實施。
本認證規則由中環協(北京)認證中心解釋。
1.適用范圍
本實施規則規定了微型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系統認證的模式、基本環節、基本要求、
認證證書、標志及收費等內容。
本規則適用于采用表1 中所列單元原理的微型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系統認證。
2.認證模式
產品檢驗+工廠(現場)檢查+認證后監督。
3.認證的基本環節
認證的主要環節包括:認證申請;產品檢驗;初始工廠檢查;認證結果評價與批準;
認證后的監督。
詳細內容請下載文件:微型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系統環保產品認證實施規則